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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说:如果你在一座城市里没有过爱情,你永远也无法了解这个城市;如果你要离开一座城市,最好先从离开属于它的爱情开始。
两年前,我来到了南山,踏进了深圳大学的大门。那时候对一切还很是好奇,和小伙伴们一起到处瞎逛。开学,班会,军训,考试。很快,第一学期过去了。那时班上的女生中,我能叫得出名字的,也就十来个吧,现在想来,相当惭愧。
认识你是从那个夏天开始的。那是一个骄阳似火,激情澎湃的季节。南山是个很不错的地方,至少是个读书的好地方。虽然我们的学校算不上什么,但确实让我留下了痕迹,能遇见你真好。
莎士比亚说:青春是一个短暂的美梦,当你醒来时,它早已消失无踪。
我一定要在南山留下点什么,哪怕是悲伤也好。这是我大一和舍友相聚时说的话。后来证明,我做到了,学习上不敢说学有所成,但绝对是有所收获。生活和感情也过得很是充实,尽管有悲有喜。谢谢你陪我走过了大学的青葱,那是我人生美好的时光。现在想来还能感到一丝的欣慰,起码走的时候还能有那么一段记忆让我留恋。你也曾像小女生一样无数次问我喜欢你什么,而我总是笑呵呵的:我就是喜欢你傻傻耕耕的样啊,而你总是假装生气,嘟着嘴对我说:好,你又说我傻,我不要理你了,看着你这副可爱的样子,恨不得把你抱在怀里好好疼一把,于是我就凑到你脸蛋前:好,不说你傻,我家的玲儿聪明着呢!
曾几何时,我们一起在大学校园的榕树下甜言蜜语,一起去食堂吃着难吃的饭菜,一起为了考试在图书馆忙得焦头烂额,也曾因吵嘴而闹脾气。但我们总是不到三天就和好如初了。同学都说我俩像磁铁一样,整天黏在一起。刚开始我也以为过了高温期后,彼此的热情都会降下来。但是我错了,在一起的时光从没感到过厌烦,从来都有聊不完的话题,说不完的话。是的,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刻,连空气中都充满了幸福的味道。连吵架都是有滋有味的,不是吗?后来我明白了,爱情的最好保鲜期,大概就是一直孩子气吧。
是的,如果能一辈子和你在一起,那这个世界便是天堂。
一座城市之所以令你念念不忘,大抵是因为,那里有你深爱的人,和一去不复返的青春。深圳,这个现代化的大都市,充满着活力,那喷涌磅礴的气势蔓延在城市的每个角落。
“不要求你有多大作为,尽力而为就足够”。我想,作为男人,听到爱人说的这句话,何尝不是对自己最大的鼓励!男人之所以能够勇往直前,一部分来源于尊严,另一部分来源于女人。
总跟你吹牛说,将来要是去你家,我一定要开着奥迪A8L去。你就嘻嘻的说我傻蛋。
我不怕没有事业,我怕的是有了事业之后没有了爱情。我常常对自己说“如果有个女生陪你一起奋斗,愿意和你走过最苦的日子,那你一定把她娶回来,永不变心,用你的一生去爱她”。
重男轻女在中国依旧存在。特别是在农村,你给我讲过很多家里的事,村里的人骂得很难听,每当你跟我说这些,我总是气愤填膺,感觉像是自己家人受辱了一般。“我一定要一辈子对玲好,让她成为最幸福的女人,不让她受一丁点的委屈”因为她是我的傻蛋。让二老因为有我这个女婿而感到骄傲;也让村里人看看,女婿也好过他们的儿子!这是我曾想到过的。
我做了一个梦,很美很美的梦。梦见你和我一起坐上了北上的列车。一起去哈尔滨看雪。我们是晚上出发的,天气很冷,你戴了顶红色的羊毛帽子,又戴着我送你的手套,背着个包。而我则穿了一件黑色大衣,系了条围脖,还拉了个大大的提箱,里面装着你和我的衣物。昏黄的路灯下,你挽着我的手,从学校这条路走出来。你问我送你手套干嘛,我说手套的英文是glove,即系givelove懂吗?傻蛋,你笑嘻嘻的。我跟你说我带了相机,说是给你拍照;可不是吗,雪滨城市可美了。又说在那边定了很多不同的服饰给你。你听了很是高兴,还叫我欧巴。
躺在双人卧铺上,上铺,靠窗的位置,我俩盖着张毯子。我半躺着在和你说话,好像是在讲故事吧。突然你问我,会离开你吗?我痴痴地望着你的眼睛:“玲,只要你愿意,我就陪你一辈子”真的吗?我点了点头,俯下身深深地吻着你的额头。然后就说你睡一会吧,还没到呢。“嗯,你很乖巧的应了声。你又说你冷,大眼汪汪地看着我,我没有说话,顺势躺了下去,紧紧地抱着你。
黑夜中,火车轰隆轰隆的前进·····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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