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感谢邀请,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让我们俩一起轮你的问题,以及和21岁男子与5名朋友一起轮奸卖淫少女,被害者多达十六次的一些困惑,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,也没有关系,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,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,解决大家的问题,下面就开始吧!
大家好,我是圆哥。2009年,陕西省兴平市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强奸案。当时,21岁的男子张某宇与他的五位朋友,六个人一起轮奸了一名卖淫少女小倩,被害者多达十六次。期间,小倩多次向他们求饶,甚至在尿失禁后哭着求饶,但六人毫不在意,第二天早上仍轮流对其进行了侵犯。这六个人中的五个人都被判刑了,但主犯张某宇逍遥法外了好几年,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?让我们继续讲述。
在2009年4月14日,兴平市富寨镇某村的一对兄弟正在家中干活。大哥孔某柱刚刚结婚两个月,而弟弟孔某强当时还没有找到女朋友,两兄弟在家中帮父亲编鸡笼。期间,叫来了三位朋友韩某、王某和丁某,等几个人在家干完活之后,孔某柱就带着大家到外面去吃饭喝酒。
由于这五个人年龄相近,聊得来很投缘。期间,有人提议吃完饭后去唱歌,但并没有得到一致同意。直到有人提议去县城找小姐,没有人反对。吃完饭后,我们骑着三辆摩托车去了县城,并找到了一家宾馆开了房。等开好了房后,丁某带着孔某柱来到房间内,并与其他人一起开了另一间房。无奈之下,韩某让丁某出去寻找小姐,但丁某不敢独自前往。于是,韩某又打电话给张某宇,让他帮忙在门外找一个小姐带到宾馆来。
张某宇答应了他,并问他们要了一些钱。之后,丁某给了王某160元,并让他骑着摩托车去接应一下张某宇。很快,张某宇便在一家发廊找到了失足妇女小倩,并询问了价格。小倩说包夜是150元,但只能发生两次性关系。那张某宇并未还价,当即取出了150块钱交给小倩。
接着,张某宇与王某两人把小倩带到了宾馆外面,此时小倩还不知道宾馆房间内还有另外四个人在房间门口。小倩跟张某宇达成了协议,他和王某一人一次。张某宇同意后,便带她前往宾馆三楼的房间。
然而,小倩一踏上三楼,她惊愕地发现房间内竟然另外还有四名男子。这六名男子在接下来的几小时内成了小倩的梦魇。当小倩看到房间内还有其他四名男子时,她想要立刻离开这个宾馆,但反而被对方强行拽进房间并控制住无法离开。小倩以要去厕所为由试图逃跑,却遭到对方的嘲笑和拒绝。韩某甚至提议,如果真的需要上厕所,可以在阳台解奸救。
在众人的煽动和起哄声中,小倩遭受了六名男子的审判。韩某为防小倩高声求救,出言威胁要杀害她。其他男子也用相似的话进行威胁,使小倩完全无法呼救。当夜幕降临,丁氏兄弟与孔某骑车返回家中,留下三名男子对小倩进行强暴与殴打。那些男子不依不饶,对小倩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摧残。第二天早上,三人再次对小倩进行了性侵犯。他们将小倩视为发泄的工具,不顾她的哀求与哭泣,直到满足才将她放走。小倩奋力逃脱,并向警方报案,讲述了自己的悲惨经历。
民警迅速行动,于9月15日在网吧抓获了韩某和王某,在西安抓获了孔某柱和丁某。张某宇和孔某强仍在逃。2010年1月16日,兴平市检察院对已到案的四人提起公诉。小倩透露,六人对她实施了16次性侵犯。最终,韩某等四名罪犯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1年不等。
然而,小倩对判决结果不满意,提出上诉。但咸阳市法院维持了原判。随后,犯罪嫌疑人孔某强在西安被警方成功抓获。2010年9月20日,孔某强也因强奸罪被兴平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。
这起漫长的噩梦终于结束了,小倩逐渐从创伤中恢复过来。在六位性侵失足女的犯罪嫌疑人中,仅有主犯张某宇仍在逃。
出乎意料的是,两年后,潜逃在外的张某宇主动投案自首。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,这个犯有强奸罪的主犯被取保候审,并回家结婚生子。这是怎么回事?
张某宇潜逃到甘肃后,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,不敢见人。直到2011年7月,他的女友在电视上看到了一则通告,劝说他回家自首。
原来,在当年5月,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七个月的侵网行动,旨在缉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。在同年的7月8日,兴平市积极响应公安部的号召,发布了一则关于敦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公告,明确指出在逃人员若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将被视为自首并会依法从轻处罚。
看到通告后,张某宇的女友深受感动,她已经厌倦了和男友一起过着提心吊胆、东躲西藏的日子。
实际上,张某宇也明白自己不可能永远躲藏,于是接受了女友的建议,选择回家自首。
在2011年9月8日,张某宇勇敢地走进了兴平市公安局的大门,选择了自我归案。
然而,出乎意料的是,这个罪犯自首后没有受到严肃处理,仅被短暂拘留几天后就被释放了。
几年后,张某宇对此事做出了声明,他声称自己当时被取保候审,而且在接下来的三年里他都没有再踏入过监狱一步。
这个说法让人不禁质疑,难道仅仅因为一次亲网行动,张某宇就能免于法律的制裁吗?时间流转一年,过去张某宇的生活看似恢复了平静,他与女友结为夫妻,还共同拥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。然而,这和谐的画面被一桩悬而未决的案件打破了。据一位记者的深入调查,当年参与审判此案的审判长透露,他从未从检察院得到过关于张某宇自首的资料,甚至负责此案的检察官也表示,他对此一无所知。时任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回应更加强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。
他明确表示,这种重刑犯是不可能被取保候审的。公安机关也表示,他们已经两次将此案移交给检察机关,但检察院以郭某兴患有传染性疾病为由,两次拒绝接收案件。因此,至今仍不清楚在张某宇自首后,公安和检察院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。就这样,张某宇得以在外执行取保候审长达三年之久。
终于,在2014年9月22日,兴平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张某宇有期徒刑十年。至此,此案告一段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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