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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野孽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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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孽情【乡土文学】|王安朝

这是改革开放前的事,请勿对号入座。

40多年前在赵家庄发生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故事。

赵家庄的赵富贵住在县城最近的一条繁华街道上,那时候做生意的开始毛毛出现,赵富贵有两个门面房溜着马路,位置优越,很快赵富贵家的两个门面房就租了出去,租赁人是该县城底雅村的王长胜。

王长胜有眼光,租赵富贵家的门面房开了一个饭店,以卖烩面为主,独份生意,红红火火。

赵富贵有个儿子叫赵四,赵四已经娶妻成家,生下两男一女,赵四的妻子花花也挺辛苦,给孩子们做饭,送孩子们上学。一家人的日子就这样平平静静地过着。

自从王长胜租赁了赵富贵家的房子开业后,已为人父的赵四魂不守舍起来,原因是他出门进门看到了花枝招展的王梅。

王梅是王长胜的大姑娘。王梅当时才22岁,梳着一个拉到腰际的独角辫,浑身上下洋溢着青春的活力,一双大眼睛,脸上也白净,属于那种走过去回头率很高的清纯女子。

赵四比王梅大一轮,自从王梅来到饭店给父亲帮忙后,赵四三天两头儿没事寻事要到饭店里吃饭,目的是想跟王梅找个话题说两句话,喷喷。

王梅家租着赵四家的房,赵四也有三个孩子,赵四的年龄又和王梅相差一咕噜,按说是不会有啥事发生的,但偏偏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事。

赵四三跑两不跑,竟和王梅黏糊起来,很快坠入了爱河,接着便有了一腿。

常在河边走早晚要湿鞋。

时间长了,赵四的妻子花花发现了赵四和王梅的暧昧关系,大吵大闹,还骂王梅不要脸,拆散自己家,最后把王长胜撵走了,不叫王长胜在他家开饭店了。

王长胜搬走后,赵四的媳妇花花还是不依不饶,甚至来到王梅家的门口骂王梅,言语非常刺耳,闹得全村人都知道了王梅勾引了人家的丈夫,祸搅了人家赵四的家,村人见到王梅还发出响声地“呸呸”两下,给予鞭挞。

王梅成了众矢之的直不起头,就干脆破瓦罐破摔,你花花越是骂我,我越要跟随赵四。王梅还说,这辈子我跟定赵四了,来气花花。

赵四被王梅的美貌所迷,面对花花的做法曾经给花花扇过两个耳光,但无济于事,花花没事就到王梅家的门口,叉着腰来骂,骂王梅是破鞋是养汉精。

王梅为了不连累家人,独自远走高飞,寻了一个破旧的饲养室生活,想眼不见心不乱。

赵四见不到王梅,心乱如麻,最后也来到了饲养室里和王梅生活。吃喝拉撒的费用都由赵四来拿,赵四心甘情愿,乐此不疲。

赵四平时不回自己家,对自己的亲孩子不管不问,偶尔回家一次,看见花花牙齿咬得嘣嘣响,只说要离婚。

花花骂赵四忘恩负义,骂赵四是陈世美,骂赵四不是人。

两年后,王梅给赵四生了一个男孩,取名赵新。

但王梅没有名份,孩子赵新的户口一直是黑户没法报户口,只能一直生活在饲养室里。

为了黑孩子王新能上学,赵四回到家里坚决和花花离婚。

最终也离婚了,是那种离婚不离门的情况。

虽说王梅和赵四结了婚,但由于花花的性格,王梅还是不能在赵四家生活的,王梅还是在外面的饲养室里生活。

多年后,也就是赵四年近古稀的时候,赵四身患重疾,赵四感觉自己很快就会离开人世,就在王梅的哀求声中给孩子赵新在老宅上盖了间房屋,因为赵新已经20多岁了,马上也要寻媳妇了,得有个自己的窝。

但赵新处于这样的家庭环境,由于王梅很长时间没有名份的原因,在学校里很多学生看不起赵新,赵新觉得很自卑,见人总是少言寡语,像一只老绵羊一样。

赵四在离世前写了一份遗嘱,全文是:“遗嘱:我,赵新,本人死后,老宅所盖新房归亲生儿子赵新所有,任何人不得干涉。赵新特立遗嘱。某年某月某日。”

赵四写完遗嘱的第五天就驾鹤西去了。

赵四死后,花花不管不问,花花的孩子也不管不问,无奈之下,赵新借钱把父亲赵四给埋葬了。

埋葬完赵四,王梅觉得自己的年龄也渐渐大了,想争取孩子赵新的房子,于是拿着遗嘱来到上级单位的调解室,调解人员听完王梅讲述,说,根据赵四立的遗嘱,这个房子应该归亲孩子赵新所有,但在一个院里生活居住,住在一起是不是会烽烟四起,会不会不消停,王梅听完调解员的讲解,说,哎!我这一辈子毁了,都是自己作孽造成的,该怨谁呢?

好了,文章到此结束,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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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野多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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